山东美术馆始建于1977年7月,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肩负近现代美术精品收藏、进行学术研究、举办陈列展览、开展审美教育、组织对外交流的重要职能。建馆以来,山东美术馆始终坚持“藏品为本”的办馆理念,将收藏典藏作为核心业务,以学术研究和展览展示为中心,在“高质量收藏、高水平利用、高品质服务”上持续发力。为进一步丰富馆藏资源,完善收藏及学术体系,山东美术馆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较高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美术作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门类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门类:国画、书法、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绘画、民间美术等。
二、征集方式
无偿捐赠。
三、征集范围
捐赠主体不限、范围不限,须确保作品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重点接受以下范畴的捐赠:
1.山东籍及曾在山东工作生活过的优秀艺术家作品;
2.与山东地域美术密切相关的各类优秀作品;
3.与以上优秀作品相关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文献资料。
四、征集要求(须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作者具有国家级文艺家协会会员身份;
2.作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作者作品曾入选省级专业展览三次以上;
4.作品曾入选全国性专业展览。
五、捐赠流程
1.线上信息填报:于山东美术馆系统馆藏资源共享平台填写相关信息(扫描二维码可进入平台)
2.组织专家评议: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鉴定评估,为符合收藏要求的作品办理捐赠手续。未通过专家审核遴选的作者作品不再另行通知。
六、作者及作品权益
1.山东美术馆为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2.山东美术馆将对入藏作品开展研究、推广、展示活动,提升作者、作品的社会美誉度;
3.将有机会受邀参与山东美术馆的学术、展览等活动。
七、其他事宜
1.捐赠为无偿捐赠,不支付收藏费用。
2.作品必须为原作。
八、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方式:0531—8130505281305065
山东美术馆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