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
(原济宁银保监分局代章)
2023年7月25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济金罚决字〔2023〕4号)
济金罚决字〔2023〕4号
当事人:李婷
身份证号码:37083019821230XXXX
职务:时任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我分局就当事人对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农银人寿济宁中支)涉嫌违法违规负有管理责任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当事人时任农银人寿济宁中支副总经理,对农银人寿济宁中支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农银人寿济宁中支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分局决定给予李婷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济金罚决字〔2023〕5号)
济金罚决字〔2023〕5号
当事人:周琰
身份证号码:37090219680703XXXX
农银人寿济宁中支编制虚假业务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分局决定给予周琰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25日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