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山东内容 国际表达
齐鲁大地 :
当前位置:山东频道首页 > 金融财经 > 财经资讯 > 正文

不仅使用劣药,还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被罚23万元

不仅使用劣药,还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被罚23万元
2023-11-03 12:03:55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获悉,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因使用劣药,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被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3万元。

微信截图_20231031100525.png

据聊市监处罚〔2023〕117号显示,当事人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使用劣药,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处以没收违法所得0.002592万元和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中宏网山东)

(责任编辑:徐智勇)
关键词: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为您推荐

下载中华网山东APP

联系方式

中华网新媒体 山东频道
互动/投稿邮箱:
shandong@zhixun.china.com
山东频道商务合作热线:0531—866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