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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泰安分局披露:新泰齐丰村镇银行因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罚60万元,时任行长刘闯被警告。
泰金罚决字〔2024〕10号、11号显示,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山东新泰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60万元。刘闯(时任山东新泰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泰安金融监管分局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均为9月20日。
(来源:今日头条@齐鲁壹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泰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