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9月申请新三板挂牌获受理后,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春光科技集团”)于近日迎来新三板审核问询函,要求这家临沂企业说明其通过子公司集资,以及实控人股权代持,超产能生产等相关情况。
记者注意到,早在去年5月,春光科技集团就曾接受IPO辅导谋求上市。如今,随着新三板发出问询函,也进一步暴露出这家企业所存在的问题。
曾通过睿安资产集资
10月18日,新三板挂牌审查部下发《关于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对春光科技集团在新三板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
问询函中提到,山东睿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睿安资产”)系春光科技集团实控人韩卫东曾控制并曾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于2023年11月注销,春光科技集团及子公司曾存在通过睿安资产向员工和非员工集资的情形。
记者了解到,春光科技集团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16480万元,位于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而睿安资产曾是春光科技集团的子公司。
对于集资情况,监管要求春光科技集团说明集资约定利率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非员工的人数、身份范围及向非员工的集资金额审慎说明集资行为不具有公开性、社会性的充分性。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还要求春光科技集团说明公司及子公司等集资主体是否涉及非法募集资金,结合《刑法》等法律法规说明上述主体是否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否存在被刑事及行政处罚风险,临沂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临沂高新区财政金融办公室是否为出具相关意见的有权机关。
根据工商信息,睿安资产成立于2016年1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包括委托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等,曾用名山东春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光宝电子有限公司。
2020年7月,睿安资产曾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临沂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从股权上看,2021年10月,睿安资产的大股东由春光科技集团变更为韩卫东,且法定代表人也由韩国强变更为韩卫东,后者持股比例为100%。
实控人韩卫东、宋兴连涉及股权代持
除了集资问题之外,新三板还要求春光科技集团就股权明晰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从目前春光科技集团的股权上看,韩卫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3.04%。宋兴连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2.69%。临沂高新区君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1.48%。
问询函中提到,春光科技集团实际控制人韩卫东、宋兴连在公司及子公司春光磁电、凯通电子的持股均曾涉及代持情形。公司股东历史上的出资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金、借款及银行贷款、股权受让款、韩卫东赠与四类。
对此,新三板要求春光科技集团说明韩卫东、宋兴连由他人代持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规避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或监管规则中关于股东资格、身份等方面规定或竞业禁止限制的情形。
同时,春光科技集团还要说明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原因、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价款支付情况、资金来源,是否涉及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记者注意到,春光科技集团排名第三的股东临沂高新区君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内共有38名合伙人,其中持股比例最高者为12.24%,最低为0.28%。
而除了前三大股东之外,春光科技集团另有5名自然人股东,分别是明永青、辛本奎、吴士超、唐众、刘入文,持股比例分别为5.63%、5.24%、4.85%、4.83%、1.21%。
去年5月接受辅导,问询函提及超产能生产
实际上,早在去年5月,春光科技集团就已在山东证监局进行了IPO辅导备案,开始谋求上市。今年9月,春光科技集团在新三板的挂牌申请获受理。
资料显示,春光科技集团业务涵盖软磁铁氧体磁粉、软磁铁氧体磁心、电子元器件、电源四大产业板块,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智能家居及智能家电、通信电源及通信设备、绿色照明、光伏储能、物联网、医疗等领域。
就业绩来看,2022年、2023年和2024年1-3月春光科技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10.15亿元、9.29亿元和2.005亿元,净利润为7805.21万元、8789.14万元和1738.23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7.73%、21.74%和22.16%。
值得一提的是,就公司业绩以及经营生产方面,此番新三板同样对春光科技集团提出了问题。
如在业绩方面,监管要求春光科技集团说明公司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以及结合平均单价、成本及数量说明各项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在经营生产方面,问询函中提到,春光科技集团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况,部分在建工程正在建设或尚未建设。对此新三板要求公司说明超产能生产的法律后果,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记者注意到,问询函还提到了具体项目,即高性能软磁铁氧体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和年产12000t高性能软磁铁氧体电子材料项目。
监管要求春光科技集团说明上述两个项目超环评批复产能生产的整改方式,是否合规有效,是否取得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公司超产能生产问题是否已规范完毕、期后是否再次发生相关违规情形。
对于问询函中所提及的种种问题,以及春光科技集团选择在新三板挂牌是否意在北交所谋求上市,记者发送采访函至春光科技集团,但截至发稿前尚未获得回复。
(来源:今日头条@泰山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