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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医院因未按规定给影像科实习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对实习人员健康构成潜在威胁,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其作出了警告并罚款人民币0.3万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
(来源:今日头条@看淄博张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