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枣金罚决字〔2024〕14号)显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因编制、提供虚假的报表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被罚款21万元。
同日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枣金罚决字〔2024〕15号)显示,吴成东,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编制、提供虚假的报表、资料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官网显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总部位于南京市,是江苏省首家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元人民币。
梳理发现,紫金财险并非首次因为造假被罚。2021年9月28日,原青岛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紫金保险青岛分公司因为虚列业务管理费和间接理赔费用、直销业务虚挂个人代理人套取费用,被罚款人民币21万元。李慧,因对紫金保险青岛分公司虚列业务管理费和间接理赔费用、直销业务虚挂个人代理人套取费用一案承担责任,被警告并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
另据梳理,2023年3月,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发布的信息显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万元;2023年4月,原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银保监罚决字〔2023〕58号)显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因存在未经批准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和编制虚假的财务资料的违法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
同时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银保监罚决字〔2023〕57号)显示,时任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姜微,因对未经批准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违法违规事实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银保监罚决字〔2023〕56号)显示,时任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孙天因对编制虚假的财务资料的违法违规事实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此外,紫金财险青岛分公司曾于去年撤销了即墨支公司。2023年11月12日,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的消息,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关于撤销即墨支公司的请示获得批准。根据批复,该局同意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撤销即墨支公司,并要求青岛分公司做好原客户的后续服务工作,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同时,青岛分公司需要在收到批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局交回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原件,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此外,紫金财产保险青岛分公司今后不得以即墨支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