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消息,青岛万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在宝山镇小窝洛村北,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琅琊500千伏变电站一处,被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罚。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依据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青岛万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做出如下处罚:罚款870135.00元;责令限期十五日内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443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责令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非法占用土地(3平方米)退还权属单位(青岛市黄岛区宝山镇小窝洛村集体)。
(来源:今日头条@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