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商品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咱们可以要求退货,可如果你购买的是一套房子呢?姜女士6年前花了70多万元在烟台福山区中梁首府壹号买了一套房子,可由于房子存在漏水等质量问题,姜女士提出退房,开发商当时也同意了,可如今6年时间过去了,这房子也没有退成。
2018年,烟台招远的姜女士在福山区中梁首府壹号买了一套90平米的房子,房子的总价款为75万余元,其中包括8万多元的精装修费用。姜女士与开发商——烟台大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进行了网签备案。一直等到2022年,房子终于交付了,可姜女士去验房的时候才发现,房子存在漏水、空鼓等质量问题。
姜女士说她有相关的电话录音,能够证明开发商答应退房款。
姜女士说,开发商虽然答应退房子,但是退房手续始终也不给办,网签备案也没撤。虽然这套房子名义上还属于她的,但她一直没有办理交接房手续,所以连房子的门都打不开,这6年来房子一直空着。
姜女士打听了邻居,她这套房子这些年确实一直空着,没有人住。随后,记者联系了当初答应退房子的开发商工作人员。
福山区住建局曾对姜女士退房事宜调解过多次,记者随后联系了相关工作人员。
姜女士说,这108万元包括75万元的购房款,以及贷款利息,另外还有她为了提前还贷,把招远老家的房子卖了,她在外面租房子的费用。
工作人员称,姜女士现在虽然同意按照75万的购房款加贷款利息来退房子,但开发商现在没有钱退,他建议姜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另外,他们也会组织开发商再做一次调解。对此,我们也将继续关注。
(来源:今日头条@聚焦烟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