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帮办记者拨打了山东一卡通官方客服热线。客服人员表示,“车油喜”是山东一卡通公开招募的商务合作方,消费者选择用山东一卡通充值“车油喜”加油卡属于个人行为,山东一卡通仅提供支付通道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便利。该客服人员还表示,目前,山东一卡通与“车油喜”的商务合作已经终止,若消费者想要退费,理应通过“车油喜”进行。对于现存纠纷,该客服人员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针对车油喜与山东一卡通的责任划分问题,帮办记者致电济南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今年2月10日,我们发现‘车油喜’所属的山东国通智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在登记地址经营,已将其列入异常经营名录。该公司目前主体资格仍存续,建议消费者通过诉讼途径维权。”该局工作人员表示,至于相关责任划分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预付资金转移,真能“切割”平台责任吗?
为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帮办记者咨询了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华。王建华分析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若山东一卡通在平台运营中,通过内置入口、线下引导等方式使消费者产生“‘车油喜’加油卡属于其自营或背书项目”的合理信赖,且未明确提示双方合作关系及资金转移风险,则可能构成对消费者信赖利益的影响。
“即便双方存在合作协议,但消费者在充值时难以知晓企业间的内部法律关系。”王建华表示,“若山东一卡通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利用自身商誉引导消费者选择合作方服务,客观上形成了消费场景的整合者角色,即应承担必要的审核义务与风险提示责任。若因合作方失联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一卡通不能仅以‘资金已转移’为由完全免责,需结合其在服务流程中的具体行为,判断是否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相应责任’或‘补充责任’。”
王建华建议消费者保留充值记录、沟通凭证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由法院综合认定双方在此次事件中的责任比例。
之后,帮办记者将调查结果告知薛先生。目前,薛先生已整理相关材料,拟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场预付加油卡产生的消费纠纷,仍有待司法裁决。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