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意集团(002193)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虚增营业外收入
你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临时公告披露了因债务豁免确认10,427.38万元营业外收入的情况。经查,上述营业外收入不符合确认条件,导致你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二、业绩预告“变脸”
2025年1月25日,你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620万元至910万元。2025年4月17日,你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生盈亏性质变化且为大额亏损。你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隐瞒
你公司、你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科技)及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邱亚夫等存在向第三方共同借款的情况,构成关联交易,你公司未对共同借款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海南恒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恒意)为如意科技间接控制的法人,属于你公司的关联方,你公司与海南恒意发生的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而此前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邱亚夫,就因为相关违规情况,在2023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了市场禁入决定书,违规行为包括:
一、虚构采购交易
2019年1-6月,公司通过虚构与裕龙集团、青岛裕龙东雍物流、张家港晟晖广和的采购业务,向关联方如意科技输送资金5.94亿元。
二、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
上述资金占用构成关联交易,金额占2018年净资产的21.77%,但未在2019年半年报、年报中披露。
三、收购维信基金未披露
2019年10-11月,公司向如意科技支付10.99亿元收购其控制的维信基金份额,金额占2018年净资产的40.27%,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最终做出:
对公司罚款200万元,对邱亚夫罚款350万元,其他11名责任人合计罚款655万元,总计1205万元。
对邱亚夫实施10年市场禁入,对总会计师张义英、总经理杜元姝分别实施5年、3年市场禁入。
根据《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市场禁入的核心限制是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或从事证券业务,但并未禁止当事人通过股权结构或其他方式实际控制公司。邱亚夫虽被禁入,但通过持有如意集团控股股东山东如意科技集团的股权,仍实际掌控公司决策。
邱亚夫被禁入十年后仍被出具警示函,本质上是监管机构对实际控制人责任的穿透式认定,以及对上市公司系统性风险的防控。这一案例表明,市场禁入并非“免责金牌”,实际控制人即使不担任高管,仍需对公司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