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7月4日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烟台银行”)因多项违规合计被罚没319万余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5年7月2日。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烟台银行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占压财政资金,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据此决定对烟台银行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87.45元,罚款319.20万元,公示期限为5年。
同时,时任烟台银行副行长张某伟、总会计师徐某文,因对烟台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2.5万元、1.5万元。
官网信息显示,烟台银行成立于1997年11月,现山东省最大民营企业之一南山集团为第一大股东,烟台市财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蓝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地方国有大型骨干企业是烟台银行的主要股东。2025年4月,烟台银行注册资本由26.5亿元变更为46.22亿元。
年报数据显示,2024年烟台银行实现营业收入28.06亿元,净利润3.68亿元,较前两年有大幅增长;2022年和2023年,烟台银行营业收入分别为22.68亿元、20.5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25亿元、3.30亿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烟台银行总资产为1573.67亿元,总负债为1467.24亿元;客户存款总额为1280.58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810.05亿元。
据年报披露,曾勇为烟台银行董事长,王建春为烟台银行行长。烟台银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该行领取薪酬的人数共22人,年度薪酬总额为1128.64万元,其中,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津贴为含税10万元/年/人;股东单位出任的董事、监事均不在本行领取任何报酬。
据年报披露,烟台银行独立董事为4人,外部监事为2人,也就是说,去除这6人,其余16人领取薪酬1068.64万元。
2024年,烟台银行员工工资总额为39236万元,员工范围包括在岗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截至2024年末,烟台银行共有正式员工1855人,其中在职员工1853人,内退人员2人;另有派遣人员64人。
(来源:山东财经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