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转办,2019年10月17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潍坊中源医药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3月24日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5,894,127.80元,并处2018年度实际销售额7%的罚款21,758,102.64元,罚没款合计37,652,230.44元。
经查,2014年-2019年9月,潍坊中源医药有限公司滥用中国三硅酸镁原料药销售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了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拒绝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制剂企业利益、患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修改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依据修改前《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及第四十九条“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的规定,本局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给制剂生产企业带来了较重负担,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具体情况,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潍坊中源医药有限公司(曾用名:潍坊金盛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814.4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山东省同行,实缴资本5814.4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义爱。
(来源:海右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