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明湖城市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被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04367元,这是所属司法案件(2025)鲁0102执5976号首次执行。明湖城市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济南历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并成为被执行人。


企查查信息显示,明湖城市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注册资本5亿元,法定代表人刁志超。该公司在济南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有9家,包括济南市历下区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明湖城市服务(济南)有限公司、明湖教育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等。
有媒体报道,明湖城市发展(山东)集团以敏锐的眼光把握产业运营未来趋势,进行前瞻性布局,2016年,率先布局科创园区运营、文旅商业运营等板块,随后又在2-5年间拓展了物业服务、文化教育等业务板块。2021年开始进入高速发展阶段,超百万方产业载体、商业空间、安置住房及公共文化设施集中交付。济南明湖国际信创产业园、齐鲁科技金融大厦等科创类产业园区相继投入运营,济南山东手造展示体验交易中心、丽山·美育谷等文商旅项目引领文化消费新潮流,济南大明湖悦苑酒店、君廷酒店等高端酒店品牌陆续开业,济南历山双语学校及丽山幼儿园逐步打响知名度,“明湖城服”物业服务规模快速增长。

随着城市空间的功能完善和土地资源的日益稀缺,2024年明湖城市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又整合多业态自持资产,推动由“筑空间”向“营生态”的战略转型,并在2025年打通“开发+运营+服务”全产业链条,正式建立“明湖系”城市综合运营系列品牌,致力在新的发展阶段不断创新超越,成为地区城市美好生活的创领者。
(记者/初磊 来源: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