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两份民事裁定书,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大同市中心支公司卷入的非法集资大案再次推向公众视野。这场持续近十年的骗局,最终导致392名投保人的6369万余元资金被吞噬,不仅暴露出基层金融机构内控机制的形同虚设,更对整个保险行业的合规治理与消费者信任体系构成了严峻挑战。
骗局全景:十年操盘下的系统性崩塌
这场非法集资案的核心人物是执掌人保寿险大同市中心支公司近十年的总经理荀某。自2018年起,荀某通过公司年会等正式场合,要求本部及矿区、阳高、灵丘等分支机构重启已停售的“惠民理财两全保险”和“鑫利年金保险”,以“团单个做”的名义向个人客户违规销售。
为掩盖非法行为,荀某团伙设计了完整的操作链条:销售人员以现金或转账至个人账户方式收取保费,资金完全不入公司账户。出具加盖伪造“业务受理章”的自制《个人保险凭证》,承诺3.75%至8.2%的高额年化收益。销售人员可获得1%至2.6%的佣金,直接从现金保费中扣除或由荀某个人返还。
截至案发,共涉及538份虚假保单,涉案金额达6369万余元。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6年,原山西保监局就因该公司出具与保险条款不符的凭证而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但这一预警并未阻止后续犯罪行为的持续发生。

内控失效:多重风险敞口的累积爆发
监管调查显示,人保寿险大同市中心支公司的内控失效并非孤立事件,而是长期系统性风险累积的结果:高管任期过长与监督缺位:荀某从2011年至2020年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近十年,远超行业常规的高管轮岗周期,形成了难以制衡的“一言堂”局面。印章与单证管理混乱:公司对业务印章缺乏有效管控,使得荀某等人能够伪造“业务受理章”,长期出具虚假保单而未被察觉。财务与人员管理失控:存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劳务派遣人员冒名顶替、离职人员仍在报销等问题,仅2019年就发生多起冒名报销事件,涉及金额近50万元。风险整改流于形式:针对2016年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导致内控风险长期存在。
这些问题最终在非法集资案中集中爆发,印证了原大同银保监局的认定:该公司“针对印章、单证使用管理不规范,高管人员长期未交流、亲属任职回避未落实,内部审计不到位,问题排查整改不力等问题,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致使内控风险长期未得到处置”。

监管困局:罚单高悬下的治理难题
从2016年至2023年,监管部门对人保寿险大同市中心支公司的处罚从未间断:2016年,因出具虚假保险凭证被罚款10万元。2023年,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人员管理混乱等问题被罚款36万元。
然而,这些行政处罚并未有效遏制风险蔓延。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基层监管力量难以穿透复杂的金融操作,另一方面则是保险公司内部问责机制的缺失。案发后,人保寿险大同市中心支公司仍试图将责任完全推给荀某等个人,声称“已尽到管理和监督义务”,这种推诿态度进一步凸显了行业治理的深层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