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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融创兴业涉购房纠纷——购房者付217万房款,近五年后发现房屋被拍卖

北京融创兴业涉购房纠纷——购房者付217万房款,近五年后发现房屋被拍卖
2026-03-21 14:16:36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第三次调解时间为2026年2月4日,融创此次拿出了具体方案:一是用两个距离房子较远地方的产权车位抵80万元;二是用远在200多公里外、张家口“京北融创城”的一套顶层房抵120万元。“我们咨询了张家口的朋友和中介,那个房子是顶楼还漏雨,很难出售,价格也很低。”黄开友说,“至于车位,我们房子都没有了,要车位干什么?”

第四次调解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黄开友断然拒绝了对方的“置换方案”。此次,融创方面再次承诺一周内在北京市内寻找可抵扣的房源。

受访者供图

购房款追讨无门,律师称开发商或涉合同诈骗

从2025年夏天到2026年春天,黄开友记不清自己因为这套房子的事跑了多少趟。截至发稿前,黄开友仍未拿回他的217.9万元购房款。3月13日的调解中,融创方面给出的最新一周时限已过,他尚未收到任何实质性进展的通知。“实在没办法,我们准备报案了。”黄开友说。

黄开友称,北京融创兴业地产有限公司在收受购房款时,隐瞒了房屋已被抵押的真相,此后房屋被法院拍卖自己也并未接到任何通知。“我们这些钱,是老家兄弟姐妹一家一户凑出来的。”黄开友说,他认为对方“一房两卖”的行为可能触及法律。

3月19日,记者致电北京融创兴业地产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表明身份后,接电人随即挂断电话。

据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9月2日对黄开友的行政事项答复意见书,其已结合有关情况约谈北京融创兴业地产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并依据“《关于加强本市商品房交易市场动态监管的通知》未通知抵押权人,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换、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责令北京融创兴业地产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该行为。

关于退还购房款、置换同类房屋、补偿相关损失问题。系与北京融创兴业地产有限公司的民事合同纠纷问题,建议双方积极协商并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若未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黄开友与北京融创兴业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房款,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开发商未按约定交付房屋,后续房屋被法院拍卖也未及时告知购房者,已构成根本违约。此外,开发商在明知房屋已抵押且存在被司法处置风险的情况下,仍对外出售,若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目的,该行为已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罪,购房者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梅寒 来源:新黄河)

(责任编辑:姜治程)
关键词:北京融创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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