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拟在泉域及水文地质单元范围内,根据泉水生态循环过程,划分为“两区三级”的泉水生态功能分区。“两区”指泉域及水文地质单元内根据泉水的形成过程划分的补给区和汇集出露区。补给区内根据入渗补给功能强度分为“三级”,即重点渗漏带、直接补给区和补给区内其他区域。汇集出露区内根据泉水出露点分布和含水层富水性也分为“三级”,即集中出露区、重点富水区和一般富水区。
在具体保护措施上,补给区将保护植被,加快造林绿化,鼓励实施封山育林等;同时保持自然地形地貌,修复破损山体;并通过加强河道治理,促进水源涵养,实施科学补源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恢复和提升入渗补给功能。同时还将分级分类管控建设用地规模及开发建设强度,减少对入渗补给功能的影响。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逐步用公共供水替换工业和其他自备井用水。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开凿新井,原有的自备水井应当予以关闭,政府推进的泉水直饮工程除外。
而在汇集出露区的保护上,将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纳入地下水水位动态监测系统进行监测预警,对枯水期、丰水期的地下水开采实施管控调节。集中出露区内将严格控制岩溶地下水开采,禁止新开凿岩溶水井,同时对已有岩溶水井进行普查,除政府批准的应急水源地外,应逐步关停。
渗漏带:
将严控新增建设、加强现状治理,对占压重点渗漏带的建(构)筑物逐步清理恢复和迁建
该规划草案提出将严格保护重点渗漏带。在重点渗漏带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影响地表水渗漏的建设项目。严控新增建设、加强现状治理、定期体检评估,确保重点渗漏带功能稳步提升。
据悉,在重点渗漏带的现状非建设用地上,将加强水源涵养,实施生态修复。禁止毁林开荒、乱砍滥伐林木,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禁止开山、采石、挖砂、取土、采矿,禁止在河流底部、边坡做防渗处理。
在重点渗漏带的城镇建设用地上将推进更新修复,增强入渗功能。对占压重点渗漏带的建(构)筑物逐步进行清理恢复和迁建。清理各类违章建设与私搭乱建,加快拆违拆临还绿等。对已经开发建成的项目,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采取生态修复或者逐步迁建等措施,减少和降低对重点渗漏带的影响。
在重点渗漏带的村庄建设用地鼓励集约迁改,逐步减少规模。将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村庄迁出重点渗漏带,原址进行生态修复。在重点渗漏带的其他用地则控制建设规模,降低生态影响。禁止新增采矿用地,禁止在公路用地、铁路用地、特殊用地、水工设施用地、采矿用地等各类其他建设用地上进行经营性建设活动。
据悉,济南拟动态监测重点渗漏带入渗效果,定期评估补给功能。综合分析重点渗漏带及其周边区域的雨水入渗情况、泉水喷涌状况和城乡建设情况,评估实际入渗补给效果,明确强入渗功能的重点、一般和无效区域。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从地上、地表、地下三维角度,综合各类影响要素,优化调整重点渗漏带保护范围,提高施划精度,实施精准保护。
近期,将逐步开展车脚山-太平庄、分水岭-北康而庄等19处重点渗漏带的生态修复,按照分批推进的原则,优先实施补源效果显著的中井-下井、浆水泉等重点渗漏带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提高泉水补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