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活补贴
此次“人才新政”中的生活补贴政策,是一项新增的人才补贴项目,补贴对象为2020年6月1日以后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的学士本科生,补贴标准分别是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补贴3年。
关于几个重点疑问的解释
问:首次新引进如何定义?
答:首次新引进是指引进人才第一次来烟就业,在政策施行日之前未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缴纳社保,如果之前有过就业、社保缴纳记录,则不作为首次新引进。
问: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可以同时申领吗?
答:可以同时申领。
问:“人才新政”中的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从什么时候可以提出申请?
答:此次发布的“人才新政”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因新政要求必须缴纳社保满一年,因此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应在一年后即2021年6月1日起开始申请。2020年6月1日之前新引进人才,符合烟人社发〔2017〕8号文件规定的,申请购房补贴随时申请、随时受理。
问:以前申领过购房补贴,这次可以按照“人才新政”再次申请购房补贴吗?
答:凡是在2020年6月1日“人才新政”施行前新引进来烟就业的人才,无论是否申领过购房补贴,均执行烟人社发〔2017〕8号文件规定。购房补贴属一次性补贴项目,已经申领过的不能再次提出申请。符合政策条件但尚未申请的,应该抓紧提出申请。
问: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是否可以按新政享受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
答:此次发布的“人才新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不享受生活补贴,只享受购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万元、博士研究生(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万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万元。
问:社保缴纳时间必须连续缴满一年吗?
答:“人才新政”规定社保缴纳时间必须满一年,但并非要求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保缴纳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问:购房时间有什么要求吗?
答:购房时间必须在政策施行日之后。具体讲,如果依据“人才新政”申请购房补贴,购房时间须在2020年6月1日之后;如果依据烟人社发〔2017〕8号文件规定申请购房补贴,购房时间须在2016年9月30日之后。在政策施行日之前购房的,不能依据该房产申请购房补贴。
以上解读最终以出台的实施细则为准。其它未尽事宜,可拨打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咨询:0535-690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