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季休渔以来,烟台莱山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充分发挥多部门执法联合机制,立制度、广宣传、强督导,进一步压实压紧沿海街道办事处、社区目标管理责任制,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零容忍的态度,广泛营造伏季休渔严管严控的社会氛围,确保莱山区海上总体伏休形势稳定可控,秩序平稳向好。
健全监管制度开展人技共防
坚持以人管船、依港管船、依技管船、依法管船。制定并印发《2023年莱山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烟莱海渔〔2023〕17号),严格执行停港渔船核查上报制度。伏休开始前组织执法人员利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控与服务保障平台和“鲁渔通”,指导渔民休渔停港上报、核实工作。伏休后执法人员对渔船停泊点停港休渔渔船进行逐一核实核查,共核查停泊点2处,核查渔船89艘。严格智慧化监控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利用莱山区海上安全指挥中心系统,实行全天候实时监控,有效提升科技管船控岸水平。
注重交流沟通拓宽宣传广度
渔政执法人员深入沿海村居、渔船停泊点,张贴伏季休渔通告300余张、悬挂伏季休渔宣传横幅10幅,向渔民群众分发伏季休渔宣传材料200余份。联合沿海街道办事处集中联系船东船长,宣传伏季休渔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确定渔船拟停靠位置,签订《2023年海洋伏季休渔渔船停港确认书》89份,努力提高渔民遵守伏季休渔制度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休渔氛围。
开展联合执法强化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