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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公益减罚、柔性执法——看淄博淄川的“容错式”执法实践

首违不罚、公益减罚、柔性执法——看淄博淄川的“容错式”执法实践
2023-09-04 09:16:58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首违不罚、公益减罚、柔性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如何践行文明劝导、文明执法展现良好形象?淄博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深化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探索建立执法新模式,变“严罚式”为“容错式”,以“柔性执法”彰显执法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罚教结合让城市管理变得有温度

“真的不需要罚款吗?那我以后一定注意,请你们监督。”7月份的一天,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沿张博路巡查执法时,发现一处施工现场,工地工作人员未将运输车辆的车轮冲洗干净,导致轮胎带泥,驾驶员杨某为求方便,直接将未冲洗干净的车开上路面。

正当杨某准备接受处罚时,却收到了轻微违法“首违免罚”的通知,这让懊悔不已的他感到惊讶,执法部门的举措让他觉得暖心。

今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秉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原则,加强教育和引导,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对轻微违法实施“首违不罚”,让城市管理变得更有温度。

“执法+服务+公益”提升执法效能

“这次事件改变了我对综合执法部门的印象,特别是在处理方式上。”穿上“红马甲”,违法当事人李某做起了城管志愿者。

8月底,李某为了方便经营,制作违规宣传广告张贴于门窗进行宣传。执法队员确认他的行为系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后,根据《淄博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并签署了《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同时,让李某通过公益服务代替罚款,将“执法+服务+公益”有机结合,提升城市管理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淄川区探索建立的“公益减罚”是对部分应当受到罚款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经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后,违法行为人自愿向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在指定公益岗位上,以提供服务的形式来折抵罚款的制度。这项减罚,减去了罚款的冰冷。

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大爷,不能在这里摆摊,车流量大,万一发生剐蹭很危险。”“大姨,这里是进入景区的主通道,游客通行量大,在这卖气球既堵塞交通,又存在安全隐患,您要到那边的规定地点进行售卖。”……每天上午8点30分,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巾帼执法中队都会在聊斋城景区,准时开启当天的巡查。

为应对新时期执法形势,淄川区积极组建巾帼执法中队,坚持柔性执法、智慧巡查和人文普法一体化落实,按照“早8点、晚6点”错时执法原则,对城区主次干道的市容秩序进行精细化巡查。行动中,巾帼执法中队采取教育规范、限期整改和立案处罚“分步走”方式,督促引导临街商户、流动商贩依法规范经营,培树了执法效果和普法效果相统一的柔性执法服务品牌。

“执法的初心是为民执法,处罚不是目的,让违法者不再违法才是工作重点。”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张磊说,今年以来,淄川区持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方位推行柔性执法,变“重管理”为“细服务”,变“严罚式”为“容错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让群众的接受度和违法行为整改率都大幅提高,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首违不罚、公益减罚、柔性执法等做法,有效助力综合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形成了综合行政执法的淄川特色。(来源:淄博日报 记者 侯林 通讯员 张帅)

(责任编辑:陈雅雯)
关键词:淄川,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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