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滨州港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下称“滨州港化工码头”)被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为240.9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自2020年以来至今,滨州港化工码头已有十多条被执行记录,被执行总金额超数千万元。
今年6月份,滨州港化工码头更是因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而被滨州市无棣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文书显示,滨州港化工码头未履行给付申请人42.47万元以及违约金5.36万元的义务。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滨州港化工码头注册成立于2009年9月18日,注册资本2.8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学强,滨州港化工码头也是滨州市唯一一家专业从事液体化工码头建设与经营的企业。
股权结构方面,滨州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9.9989%,山东滨港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持股70.0011%。
值得关注的是,山东滨港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成为滨州港化工码头股东的时间是2022年12月1日,在此之前该部分股份由杨秀艳、李连生、李绍沛三人持有,该公司此前也是国有企业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山东滨港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为滨州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将个人持有的股份收归国有是否有意加强管理、规避风险?不得而知。不过,作为滨州港化工码头股东之一的滨州港务集团也在今年接连三次被滨州、青岛等地法院强制执行,三个案件执行标的金额高达3亿多元。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滨州港务集团法定代表人为曲会军,董事长为袁英杰。滨州港官网介绍称,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0日,是在山东省内港口资源整合大背景下成立的,对外简称“山东港口滨州港”,隶属于山东港口渤海湾港集团有限公司,是滨州港开发运营的主体。
(来源:中宏网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