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取
202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数75.96万人;提取额330.3亿元,同比增长30.1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6.65%,比上年增加13.07个百分点。截至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2232.9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3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3年,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33万笔、179.2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3%、28.88%,其中,市中心本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8万笔、176.98亿元,电力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2万笔、0.91亿元,铁路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3万笔、1.35亿元。
2023年,回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01.19亿元,其中,市中心本部94.47亿元,电力分中心2.06亿元,铁路分中心4.66亿元。
截至2023年末,全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6.27万笔、1609.81亿元,贷款余额855.3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7.73%、12.53%、10.0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8.53%,比上年末增加0.7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8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4118笔、25.02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总额110.68亿元,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83.73亿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没有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
(四)购买国债
2023年,收回国债1145.15万元。
(五)资金存储
2023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存款388.77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55亿元,1年以上定期75.5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307.65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
截至2023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8.53%,比上年末增加0.7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374215.55万元,同比增长4.29%,其中,市中心本部300063.35万元,电力分中心28046.6万元,铁路分中心46105.6万元;存款利息111819.5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62374.49万元,其他21.51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196891.78万元,同比增长9.39%,其中,市中心本部163338.2万元,电力分中心12657.89万元,铁路分中心20895.69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80249.41万元,归集手续费8365.2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216.34万元,其他60.79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77323.77万元,同比下降0.84%,其中,市中心本部136725.15万元,电力分中心15388.71万元,铁路分中心25209.91万元;增值收益率1.48%,比上年减少0.1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3年未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费用14315.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3008.07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98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6543.92万元,其中,市中心本部上缴126543.92万元。
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1158.7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99553.21万元,其中,市中心本部提取953353.18万元,电力分中心提取143433.54万元,铁路分中心提取202766.4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支出5871.22万元,同比增长14.22%,其中,人员经费3065.16万元,公用经费201.5万元,专项经费2604.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