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全域美丽幸福河湖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近日,潍坊市委书记、市总河长刘运,潍坊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刘建军共同签发了《潍坊市第10号总河长令——关于纵深推进全市河湖库常态化规范化“清四乱”的通知》。
潍坊将利用今明两年时间,全力推进河湖库常态化规范化“清四乱”行动任务落实。对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全面摸排整治,对排查出的侵占水库库容问题实行清单管理,明确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增量。以河湖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核查整改为主要抓手,结合“一河(湖)一策”,持续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结合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和现代水网建设,进一步完善已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成果。全面排查2021年以来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级许可的河湖库管理范围内的在建涉河建设项目,强化山区河道管理。
《通知》强调,潍坊各级河湖长要牢固树立“河湖管护第一责任人”思想,主动协调处理和研究解决涉及的具体困难、重大问题;各级河长办要发挥牵头抓总和协调督导作用,建立水利、行政审批等部门参与的河湖库运行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河湖长+生态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部门(单位)”的行刑衔接机制,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河长等监督作用,形成行政执法、公益诉讼、社会监督配合协调的工作模式。
《通知》要求,潍坊各级各部门要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以坚实的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成效,推动全域美丽幸福河湖提档升级,积极探索河湖生态价值转化路径,实现美丽幸福河湖与生态改善、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等有机结合,擦亮叫响具有潍坊特色的“更好美丽幸福河湖”金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