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部门根据《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精神,结合潍坊实际,制定《潍坊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从拓宽就业渠道、支持青年创新创业、提升职业素质能力等8个方面推出20条举措,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
拓宽多元就业渠道
整合优化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政策。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激励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延续实施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加快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进度。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加快招聘进度,按规定招聘程序尽快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原则上在每年7月底之前完成招聘工作。各类事业单位在发布招聘计划时,可明确“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再审核其是否有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情况。
鼓励高校毕业生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鼓励高校毕业生新业态新模式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引导服务重大战略
实施重点产业青年就业专项行动。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定期归集发布重点产业企业人才需求,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开展招聘活动,提升产业一线岗位对青年群体的就业吸引力,构建青年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提升创新创业活力
加强金融服务助力青年创业。大力推广“创业提振贷”、创业担保贷款“政银担”模式,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优先扩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提高贷款额度上限、贷款利率上限和贴息比例,所需贴息资金由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承担。
培育潍坊特色创业街区。深度挖掘各县市区(开发区)富有地域特色的创业平台,通过集聚各类创业要素、探索创业新机制、推行创业服务新模式,着力打造特色创业街区,积极争取列入山东省创业街区建设试点。
鼓励基层成长成才
支持毕业生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就业。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统筹基层就业项目实施。统筹“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实施,积极参与山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考研、报考公务员、计算工龄等方面系列保障政策。
提升职业素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