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民生工程,关系千家万户,而资金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淄博市财政局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9月9日,淄博市庆祝第40个教师节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淄博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伟对此进行了介绍。
淄博市财政局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根本性民生工程抓实抓好,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机制,着力促进教育投入稳定增长,全力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为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淄博市财政局重点做好几项工作。
切实强化资金保障。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各项资金资源,在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持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2024年1—8月份,全市教育支出73.70亿元,占全市总支出的20.07%,是第一大支出项目。
切实提高补助标准。淄博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政策,自2023年春季学期起,淄博市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由710元提高到780元,初中由910元提高到1000元;自2024年春季学期起,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的生活补助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非寄宿生按寄宿生标准的50%核定。
切实加大对上争取。加强政策研究,深挖对上争取工作切入点,2024年1—8月份,淄博市累计争取上级教育专项资金6.19亿元、专项债券5000万元,为促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外部支撑。
(来源:大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