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殷启迪,向社会介绍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政策。
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来,淄博市商务局持续推动汽车、家电、家居等重点消费品领域以旧换新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统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按照商务部及省商务厅具体要求,针对家电市场体量大、存量高以及使用年限长、能源消耗高、智能性偏低、安全性退化等现状,淄博市商务局联合淄博市发展改革委、淄博市财政局和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淄博市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加力支持淄博家电以旧换补贴,有效推进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政策落实。
本次活动于9月24日正式启动,持续到今年的12月31日,满足市民朋友不同时段、不同季节的换新消费需求。政策期内,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机、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其中台式电脑显示器与主机为一套)、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15%的补贴,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给予20%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中“鲁换新”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后按需领取8个家电品类补贴券,补贴券可通过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查看。个人消费者可以通过交售旧机购新,或者直接购新两种方式参与活动,无论哪种方式,补贴标准均与国家标准一致。此次活动补贴券不设总量限制,政策期内消费者可随时申领补贴券,每张补贴券有效期为3个自然日,失效后可再次领取,最多可领取3次。使用其中一张补贴券后,该类家电对应的另一能效(水效)等级补贴券自动失效。
前期,经家电销售企业自愿申报、区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现场核实、网站公示后,确定第一批231家企业参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活动采取消费立减模式予以补贴,同时,可与商家自有优惠政策叠加,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的换新需求。
据悉,9月24日,淄博家电以旧换新平台“鲁换新”正式上线,运行3天以来,消费者领取补贴券59157份,完成交易3491笔、交易金额1606.17万元、补贴资金299.33万元,有效促进了老旧家电更新换代。
本次活动依托数字化平台,充分总结以往的实践经验,消费者领取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格、旧家电回收、购买新机、核销补贴等步骤均通过数字化平台完成操作。操作便捷、管理规范,做到全流程闭环、可追溯,动态数据及时可查。
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方面,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小型微型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提高至2万元;对报废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小型微型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5万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能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