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上展现新作为。坚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创新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和实质性化解。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构建“111N”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深入实施法治护航重大项目行动,为项目建设提供“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加快推进山东(济南)中央法务区建设,吸引更多优质法律服务机构落户中央法务区,加快汇聚泛法律服务业态,以高端化、集群式服务护航企业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涉外法治工作机制,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储备,扩容市涉外法律服务团,更好满足企业“走出去”法律服务需求。
在持续服务民生改善上展现新作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四个平台”统筹,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覆盖面,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年度全市法治为民实事评选活动,深化人民调解“有话好好说”、普法脱口秀“就是这么简单”等公益品牌建设,用心办好“法律服务惠民生”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加强“泉益邻”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提升法治惠民利民实效。
在筑牢安全稳定防线上展现新作为。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力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深化“三所联调”模式,加快制定济南行政调解实施方案,健全用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五项工作”,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增强工作针对性,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阀”“防火墙”,全力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来源:新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