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问题导向、有解思维、服务发展”工作思路,针对建设用地供应与审批环节存在的问题,持续深化“用地清单制”改革,急企业“拿地难开工”之急、挑企业“拿地即开工”之担、拓营商环境再优化之路,取得积极成效。
对建设项目来说,土地是重要的保障要素,土地供应和使用的便捷度决定了项目开发建设的进度,用地企业无不希望拿地后就能顺利开工。但在几年前,这却并非易事。
“在以前,用地企业拿地后要委托中介机构对土壤污染、文物考古、矿床压覆、地质灾害等十多类事项进行调查,出具评估评价报告,然后再到十多个部门办理批复备案手续。只有这些都完成了,才能办理后续审批手续,耗时长、成本高,有时还可能因为个别环节出现问题,导致项目被‘一票否决’。”回忆过往,济南局相关负责人直陈企业“拿地难开工”的困境。
哪里有瓶颈制约,改革就深入到哪里。借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发布“用地清单制”揭榜挂帅改革创新试点任务之机,济南局土地储备中心主动揭榜,以改革创新的勇气和智慧,全力解决“拿地难开工”的堵点难点。
围绕变“企业跑”为“政府跑”改革目标,济南局研究推出“用地清单制”具体举措,将过去由企业拿地后需要自行办理的12大类19项评估评价事项,调整为供地前就由政府部门统一办理完成,让企业拿地后无需再办理清单中的审批事项,解决了手续繁、跑腿多、耗时长的问题。同时,搭建起用地清单信息平台,建立联络、保障、移交、考核机制,确保部门审批信息可统计、可共享、可整合。
依托密切协作、通力配合,济南局土地储备中心将成摞的文件资料进行拆解重组、逐条梳理,分析每一种土地用途交叉叠加的可能性,探索打通十多个部门的数据对接和流程衔接方式。
同时,济南局联合八部门印发《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建立“用地清单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用地清单制”的适用范围、组织实施、部门职责等内容。此项改革成果以“总分第一”通过省工改办验收。今年年初,济南局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牵头完善“用地清单制”相关政策,将此项改革推向深入。
“用地清单制”在用地成本上做“减法”、在工作成效上做“加法”,让企业实现“拿地即开工”,充分体现了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协同服务、全程服务的要求。“此举既提升了审批效率,也减轻了企业负担,让企业在济南投资兴业的信心进一步增强。”济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推动此项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向系统集成、全面深化转变,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自然资源和规划力量。
(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