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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奎文区推出“房票”+城市更新政策,房屋征迁放大招

潍坊奎文区推出“房票”+城市更新政策,房屋征迁放大招
2022-08-10 15:26:35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房票”一词并非新出政策,之前就有多地推出过房票安置政策,而8月9日潍坊奎文区推出的“房票”+城市更新政策却颇引人关注。

8月9日,奎文区实施城市更新房票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奎文区政府、区住建局相关领导就实施城市更新房票政策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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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奎文区作为潍坊市中心城区的核心区域,更是全市城市更新试点任务的主战场、主阵地。区委、区政府主动扛起走在全市城市更新前列的使命担当,超前谋划、积极作为,把城市更新作为奎文发展的重大机遇。

为了不断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加快建设“更好的奎文”,在全省中心城区率先实施城市更新房票政策。

本次推出的房票是奎文区城市更新过程中对被征迁的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仓储用房签订房票补偿协议生效后发放,且在特定时间、地域和范围内用于购房兑付的一种记名凭证。

房票的登记内容,房票记载征迁项目名称、征迁协议编号、房票编号、被征迁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房票票面金额、房票核发日期、兑付截止日期等内容。

房票的适用范围是奎文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项目,包括被征迁的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仓储用房。本次实施的房票补偿与之前房屋征迁的补偿方式不同之处在于,在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基础上,在货币补偿中增加了房票补偿的方式,让被征迁人有更多选择。

房票限定在奎文辖区使用

房票记载人可以选择购买商品房(现房、期房),但不包括二手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必须与房票记载人一致,一套商品房只能使用一张房票。购买房屋的时间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定,票面购房使用金额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认定,且不高于票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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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华南片区拆迁航拍图

用房票购房可以让群众获得更多的实惠。

一是购房有补贴,自房票核发之日起3个月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金额12%的补贴;第4个月至第6个月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金额10%的补贴;第7个月至第9个月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金额8%的补贴;第10个月至第12个月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金额6%的补贴。

二是兑付有利息,以票面购房使用金额为基数,按月利率1.8‰进行结算;票面未购房使用金额按承办银行兑付当日活期存款利率结算。对群众来说可以获得更大的收益和更多的补贴,可以说一举多得。

房票的转让:1、每张房票允许实名转让一次,但不得分割转让。受让人在使用期限内通过购房进行兑付结算。2、房票转让应当经双方当事人现场共同确认,凭房票、身份证明、房票转让合同、转让确认书等材料办理实名转让手续。同时,转让须经原房票发放单位备案登记后方可发生效力。新房票签发日期仍按原房票核发日期签注,使用期限不变。

房票房源的确定:1、列入房源库的房源,原则上为产权清晰、手续完备的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或达到预售条件的商品住房期房,并分别办结《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抵押、查封、债务纠纷等影响依法交易的商品住房不得进入房源库。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如实提供房源真实情况,区住建局及相关部门对辖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提报房源进行严格审核后方可入库。2、房源库确定后,房票服务中心及时将楼盘名称、区位、面积户型、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被征迁人使用房票购买的商品房,享受有关税收减免政策。

房票自核发之日起生效,使用期限最长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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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区城市更新12大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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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团片区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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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片区效果图

(来源:潍坊网事、潍坊新楼市)

(责任编辑:于雅男)
关键词:潍坊奎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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