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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83.20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比2012年增长62%

枣庄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83.20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比2012年增长62%
2022-10-14 18:40:43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10月14日上午,枣庄市推动社会保险体系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上,主要从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成绩、改革创新举措、规划发展提升重点三方面介绍了枣庄市推动社会保险体系高质量发展情况。

枣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尹作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李侠,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科长马兆民,市人社局工伤与失业保险科科长王雪梅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尹作义介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人社部门在枣庄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统领,以“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目标,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稳步提升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在全民参保、基金管理、经办服务等方面强化突破,全市社会保险体系取得长足发展,为枣庄市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构筑了坚实的“安全网”。截至2021年,枣庄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83.20万人、44.74万人、42.26万人,较2012年分别增加37.36万人、3.61万人、8.18万人。

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成绩显著

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养老保险政策实现人群全覆盖。分时、分步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城乡私营企业用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将贫困人员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在政策上实现不分社会群体、不分企业性质、不分用工形式均可参保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入实施。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一系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推动改革顺利进行,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断提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8年率先实现市级统收统支,2020年实现省级统收统支,2022年开始实现全国统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010年实现市级统筹,并将分别于2023年、2024年实现省级统筹。基金统筹层次的提升,显著增强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得到全面落实。2012年以来,国家和省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工作纳入居民养老保险统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应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21.43亿元,全部落实到被征地农民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落实率达到100%。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全市216家基层快递网点全部参保,896名快递员完成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有力保障新业态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连续提高。2012—2021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累计基金总收入737.06亿元,支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662.86亿元,有力保障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连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截至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比2012年增长62%,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比2012年增长59%。上调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2012年55元提高至2022年160元,增长191%。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市直、滕州、市中、薛城执行标准为1710元,台儿庄、峄城、山亭执行标准为1530元。调整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定期待遇,惠及全市2300名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关键词: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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