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方面,顶尖人才对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产业发展、产业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顶尖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以实际购房款,最高给予税后1000万元的购房补贴;市级以上人才对全职引进和自主培养的市级以上人才,经评审,以实际购房款,分别最高给予国家重点人才工程、省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外省同级别人才工程)、淄博英才计划人才工程人选税后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购房补贴。若顶尖人才和全职引进、自主培养的市级以上人才同时满足淄博高新区安居工程政策和淄博市人才金政37条中公寓补贴政策,原则上不能同时享受,采取就高原则进行政策支持。
以提升人才获得感、体验感为宗旨,淄博高新区对符合申领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补贴资金限额内由淄博高新区财政资金以直接支付购房款的方式拨付,高层次人才不需先行支付购房款。符合条件的顶尖人才、市级以上人才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后,经相关部门受理、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由财金局核发补贴资金。购房资金支付购房补贴资金到位后,由人才本人及责任单位人员共同核拨购房补贴到指定收款账户。
《细则》规定,单位和申请人要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和住房的申请人,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追缴,并将申请人纳入征信系统,永久取消享受本政策资格;对协助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和人才住房的单位,不再受理其申请材料,5年内不得申请区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来源:大众日报 淄博融媒体中心 记者:刘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