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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烟台莱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了解到,他们在今年11月给万光府前的开发商下达过消防整改通知,责令30号楼消防栓没水的问题进行整改,如果整改不达标是要进行处罚的。但是目前处罚的权限不在消防,而在住建部门,因为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住建部门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而目前30号楼虽然已经入住了8年,但是消防设施一直没有通过验收。
(来源:聚焦烟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