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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汇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被罚6万元

中华网山东频道 2024-04-07 09:43:49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潍金罚决字〔2024〕8号)显示,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客户告知书内容不完整、未按规定建立业务档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五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八条,对山东汇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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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海网)

  责任编辑:徐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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