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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三翔置业因未依法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被罚8万元

中华网山东频道 2024-04-22 10:19:13

近日,济南市城管局(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官网公示,因未依法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济南三翔置业有限公司被罚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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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综执处字〔2024〕第29号显示,济南三翔置业有限公司在济南市历下区华龙路25号建设济南现代服务业聚集示范基地(三翔科技大厦)一期主楼工程,未依法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济南市城管局(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处以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济南市城管局执法审理处)

  责任编辑:徐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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