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地市 财经 金融 房产 汽车 书画 艺术 教育 旅游 健康 文体

淄博鲁萃化工有限公司因初期雨水未完全收集处理就向外排放被罚款2万元

中华网山东频道 2024-04-25 12:24:43

日前,记者从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获悉,淄博鲁萃化工有限公司被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罚款人民币2万元。

淄博鲁萃化工.jpg

据淄环罚字〔2023〕07025号显示,2023年7月29日,临淄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淄博鲁萃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厂区北门外西侧新建有一容积约为1m3的玻璃钢收集桶,设置于路面以下,内放置抽水泵,收集桶内存有混浊液体,桶内液体约存有0.5m3,无异味。检查现场,企业正使用抽水泵对收集桶内的浑浊液体向外抽取,抽取的浑浊液体直接排至企业院落北墙外的裸露地面上。现场委托山东中熙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收集桶内混浊液体进行取样并进行检测。2023年8月4日,临淄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收悉山东中熙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所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XJC/BG202308005),报告结果显示该公司北门外收集桶内雨水检测数值为CODcr178mg/L,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40mg/L标准的3.45倍。经调查,该公司初期雨水收集池电磁阀损坏,未及时开启阀门,导致初期雨水未完全收集,经雨排沟流出厂区,进入厂区北门外西侧收集桶内。

该公司违反了《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依据《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项,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淄博鲁萃化工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中宏网山东)

  责任编辑:徐智勇

相关新闻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