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将不尽,与古为新”出自晚唐诗人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纤秾》,其意在“虽终古常见而光景常新”。对于篆刻艺术创作而言,“与古为新”确是一个根本性的命题。篆刻创作要求篆刻家具有深厚的传统文化修养、丰富的古文字学知识、开阔的胸襟、独立的艺术个性等多方面的修为和才能。本文围绕篆刻艺术创作如何继承和创新的问题,浅谈几方面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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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是一门古老的艺术。与其他艺术门类有所不同的是,时至今日,“古意”仍是篆刻是否具有“高格”境界的重要基因。但篆刻不能止于模古,与时俱进,不断推陈出新,仍是她的生命价值所在。
“与古为新”中的“古”,指向篆刻独特的传统印式、人文境界、文化精神,这是篆刻艺术创作的源。“古”在篆刻创作中,不仅是由字法、章法、刀法、钤印法等综合要素形成的特殊的艺术表现形式,更是体现中国古代传统文化有别于他文化的一种永恒的生命意识和高古的精神格调。
“与古为新”中的“新”,是篆刻艺术历史向前发展的必然追求,求新是篆刻创作之魂。“新”从篆刻史和篆刻艺术创作的立场上去理解,一方面是建立在传统印章的字法、章法、刀法、钤印法等基础上通与变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篆刻艺术家自身独特的艺术个性与时代审美特征相结合的新颖呈现。“变则其久,通则不乏。”(刘勰《文心雕龙·通变》)只有深入印学传统,深刻理解中华美学精神,既注重传统文化,特别是诗书画的滋养,又注重时代生活的大潮,才会激发起艺术的灵感。石涛说:“墨非蒙养不灵,笔非生活不神。”以时代审美感性,营构审美意象,才有可能将丰富的传统资源进行现代转化,实现篆刻艺术的创新发展。

田忠利 大事必作于细(附边款)


田忠利 本来无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