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律师表示,如果王一博没有代言,那么以王一博作为宣传看点,喜宠殿下“涉嫌侵犯肖像权”,“如果再严重的话,可能会涉及到虚假广告罪。”
最后,蔡律师也表示,消费者即领养人也需要为自己没有认真阅读合同,了解合同内容,对最终导致的结果承担一定责任。
呼吁:勿让“领养”变味消费者定要擦亮双眼
“领养代替购买”的意思是通过领养的方式养宠物而不是以购买的方式。当下,“领养代替购买”成为有效保护流浪动物的新理念,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
2022年,《人民日报评论》发布“当好‘监护人’,别让宠物四处流浪”一文中介绍,2021年我国流浪猫数量达5300万只,流浪狗数量也有4000万只。而且,早在2016年,人民日报便曾发起过“流浪猫狗领养行动”,号召“领养代替买卖”。
2024年,公众人物霍思燕和杜江一家收养疑似实验犬“霍珍珠”一事冲上热搜,这样的善意和正能量激发了大众领养热情。
5月11日,四川消费者委员会就曾发视频提醒大众提高警惕,“免费领养它一时爽,捆绑销售割到你没商量。”目前,消委收到的宠物消费投诉越来越多,其中一起免费领养消费纠纷,就有多位消费者与一家宠物公司签订了宠物的领养协议,规定宠物免费领养,但是并不是真的免费,作为领养条件,消费者必须在公司购买24期的宠物粮、营养膏、化毛膏等各类产品。如果没有按时购买,就算违约。“第一次支付24期的费用。就高达近7000元。就算消费者违约了,给宠物公司造成的最大损失也就一只宠物的市场价格,它远远低于了24期的费用。所以这种规定,对消费者明显是不公平的。这样以来,免费领养就变成了捆绑销售。”
最后,蔡顺香律师建议消费者今后一定要擦亮双眼,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看清楚交易条件。
(来源: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