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郑州中院开庭的一起珠海一家大健康企业涉诈骗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企业共有25名成员站在被告席上,郑州中院的一间一层大的法庭被用来开庭,法庭一侧坐下了多大50名辩护人。
公诉人指控该企业共诈骗受害人达13亿元。
该案于2024年8月13日,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一位从武汉闻讯赶到郑州旁听的律师,写下了自己的旁听感言,以下是这位律师旁听感言全文:
你敢不敢相信,检察院能在凌晨0:20分到辩护人入住的酒店给辩护人送达几百页文书,几小时后辩护人就要在法庭上对此发表意见?
你敢不敢相信,检察院认为被害人名单不是起诉书的必备附件?
你敢不敢相信,检察院送达的没有文件名称的“被害人名单”不加盖任何印章?
你敢不敢相信,检察院在被害人是谁都不能确定的情况下,能够准确确定被害人人数?
你敢不敢相信,检察院在每个被害人的被骗金额都不能确定时,却能得出集团诈骗的整体诈骗金额?
你敢不敢相信,检察院认为辩护人关于依法向被害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的要求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检察机关的强人所难?
你敢不敢相信,检察院认为诈骗罪的被告人同时也能是被害人,因为非吸案件也存在被告人是被害人的情况?
你敢不敢相信,诈骗罪的部分被害人是审判法院的在职和退休法官,并且和合议庭成员在同部门共事5年以上,审判法院认为无须回避?
你敢不敢相信,检察院移送的被害人陈述,作出陈述的被害人却不在几百页的“被害人名单”里?
……
旁听一次又一次刷新我的认知,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每天几百人在酷暑中苦苦等待分配几十个乃至十几个旁听席位的情况下,郑州检察院依旧强烈反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庭审直播。
在没听到完整的证据材料前,是否构成犯罪不下结论。我只想知道,如果判决构成诈骗罪,在联系不到确定的被害人时,冻结的十几个亿要向谁退赃?
(来源:小红书@Szm3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