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杨妞花拿着判决书走出法院,向在场的寻亲家长和媒体记者宣读了判决结果。
记者注意到,听到余华英选择上诉的消息时,现场不少寻亲家长非常激动,高喊:“余华英死刑!”
杨妞花说,当她听到余华英再次提起上诉时,她的眼泪立马掉了下来。虽然之前有过预想,但真正听到这句话时,她还是没有忍住:“法官问她‘上诉吗’,她立刻回答‘上诉’,没有任何犹豫。我没有想到她真的可以再次提出上诉,我们也紧跟着上诉了。等二审开庭时,我还会来参加庭审的。”
杨妞花还告诉记者,这次宣判,她第一次看到了余华英的恐惧。“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垂头丧气、双手发抖,整个庭审过程她的头没有抬一下,我能感觉到她心里面是害怕的,她真正感觉到了害怕,感觉到了恐惧。除此之外,她没有任何表达,没有任何道歉,也没有认错。”
这次当杨妞花再和余华英对视时,余华英只是看了她一下,立即把头低了下来。
记者从重审一审判决书了解到,贵阳中院认为:余华英拐卖17名儿童的事实清楚;在案证据可以证实余华英起主要作用,是主犯;2022年6月被抓获后,仍不主动供述犯罪事实,没有悔罪表现。
杨妞花走出法院,向在场的寻亲家长和媒体记者宣读判决结果
法院还判决被告人余华英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分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妞花等4人经济损失各3万元;分别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贤等3人经济损失各3万元;分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申某鹏等2人经济损失各3万元。
贵阳中院称,由于被告人余华英拐卖杨妞花等6人的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经济损失,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寻找孩子或者被拐儿童寻找亲生父母实际支出费用应予赔偿,由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妞花等9人未提供具体的证据证明其损失,故对各被拐儿童或家庭酌情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范围,依法不予支持。
此前,记者了解到,杨妞花共提起了920万元的民事赔偿。“索赔这些钱,我们也知道她根本就没有,也赔不了。去年一审时判她赔偿3万元,就算是3万元她也赔不了。我希望赔偿的金额能够提高,只是为了对人贩子产生震慑和警示作用,只有这一个目的。”
“预计两个月之内就会开庭。”王文广律师表示,届时仍然会提起附带民事部分的上诉,不是为了追求更高的赔偿金,是为了更好地跟踪余华英案的最终结果。
“我相信很快就会迎来二审开庭,等拿到最终的判决结果,给爸爸妈妈看。”杨妞花说,之后她就可以好好过好自己的小日子,然后尽自己所能帮助寻亲群体。
一家四口的照片一直摆放在杨妞花床头
庭审结束后,寻亲的家长们久久不愿离去。
就像央视新闻说的那样,“不能让杨妞花一个人战斗”。杨妞花亲手将人贩子余华英送上法庭,杨妞花了不起,她是自己命运的勇士。这背后,也有国家司法、技术的进步。
个人之勇我们称其为孤胆,社会之勇我们称其为群英,国家之勇,就是法治中国。
2016年,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上线,8年来找回儿童5113名,找回率为98.5%。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