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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正版发仿版货、假货翡翠竟有“证书”……主播带货“翻车”接连不断,一起来看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身穿正版发仿版货、假货翡翠竟有“证书”……主播带货“翻车”接连不断,一起来看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2024-11-12 17:12:49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构成商标侵权

被判赔偿8.5万元

考虑到被告是一名有着1300多万粉丝的网红主播,在电商平台个人关注度较高,其网店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中使用涉案商标,法院认定她主观恶意明显,再结合其“交易成功”订单金额,最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条款,判决主播徐某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支出8.5万元。

侵权情节严重

或将涉及刑罚

法官介绍,像这个案例中主播穿正版、卖仿版的情况并不鲜见,他侵犯的是对方的商标权,商标持有方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但如果侵权情节严重就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另一名网红女主播就因为知假卖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九个月。

知假卖假

定制知名品牌项链网络直播热卖

汪某是一名拥有300多万粉丝的网红女主播,在她的直播间里平日主要带货服装类产品。一次她在直播间售卖服装时,搭配了自己购买的价值11万多元的某国际知名品牌项链,直播中有粉丝提出她佩戴的项链很好看,问怎么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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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叶学超:她的项链是自己购买的,粉丝看到她搭配衣服很好看,都想找她买,能不能提供高仿的项链。一开始因为她没有,也是拒绝的。

1:1仿制

包括同款外包装以及鉴定证书

由于直播间里问这款项链的人挺多,这引起了直播间里一个女粉丝徐某的注意,她私下联系主播汪某,表示可以提供渠道制作这款项链的高仿品。在汪某同意后,徐某就辗转联系了齐某、龙某,最终由龙某联系珠宝加工人员根据主播汪某提供的正品项链对其进行了1:1仿制。其间就仿品的式样等问题,汪某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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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叶学超:这个项链是真金白银的,上面的小钻也是真的,金子也是真的,只是品牌是假的。它都是一套的,同款的证书、包装盒、手提袋都是一应俱全。

一个月售出高仿项链41条

获利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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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采购价1.45万元,售价1.65万元的高仿项链在汪某的直播间里开始售卖。短短一个多月,汪某和其丈夫通过向徐某、齐某订购的方式,售出假冒某知名品牌项链41条,销售金额67.65万元,主播汪某夫妇非法获利8万元。

关键词:主播带货,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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