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受诟病的远洋捕捞
“远洋捕捞”指“远洋捕捞”式执法,是违规异地趋利性执法的代名词,源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披露的一起“警察私自跨省带走企业家并索取财物”的违规执法案件。被特指为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的财产的行为。
在法治社会的构建进程中,执法本应是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秩序的坚实力量。
然而近日在河南郑州中院,一起被舆论称作“远洋捕捞”式执法的案件开庭审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素材来源于网络
民事纠纷还是集资诈骗?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瑞德青春健康管理公司诈骗案。该公司因涉嫌诈骗被检方指控涉案金额高达13.6亿元。瑞德青春业务涉及美容、健康服务等多个领域,其中大健康项目成为此次涉嫌诈骗的焦点。公司因此被查封的资金高达约20亿元,疑似存在超额查封的情况,该案件辩护律师坚称郑州有关部门趋利性异地执法,进一步加剧了案件的复杂性。
对于这起案件是否存在“远洋捕捞”式执法,公诉方与反驳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公诉方指控说,在2022年的7月份姚某某向郑州警方报案称被骗了10万,然后平安郑州转给了郑东分局,随后发现该企业涉嫌多起诈骗,9月4号报案,然后9月6号立案,经过侦查说有遍布全国21个省。
本案辩护律师则认为,这无疑是一起典型的逐利执法引发的案件。公诉机关所提及的最早提交举报线索的姚某某,实际上既未真正体验过涉事企业门店的大健康项目的预防保健效果,名字也未出现在被害人名单中。其与涉事门店的分歧仅仅是在购买大健康项目后几天因个人后悔要求退款,门店未立刻办理,这甚至都称不上是民事纠纷,更与诈骗犯罪毫无关联。可即便如此,相关经营行为却被上升到刑事犯罪层面。
此案的另一名受害人王某的受案登记表,甚至存在伪造情况。报案人王某是在民警反复催告下,才去讲述大健康项目经过,实际上根本不存在主动报案人。
而且,郑州公安提前数月就在珠海调查取证,甚至可能存在监听电话、威胁涉案人员等不当行为。最终,涉事企业超过18亿元的现金被冻结,一家拥有如此巨额现金流的民营企业遭受重创,经营陷入严重困境,这背后逐利执法的影子清晰可见。
“远洋捕捞”为何屡禁不止?
这种“远洋捕捞”式执法,就像一颗毒瘤,侵蚀着法治的根基。不仅对一家经营了二十年的草根企业造成了致命冲击,导致企业资金断裂、运营瘫痪,上万名来自底层家庭的女性面临失业;同时趋利性执法也严重破坏了营商环境,让众多民营企业对未来发展充满担忧,极大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
究其根源,利益驱动是重要因素。
部分执法机关在地方财政压力等因素影响下,将执法当成了获取经济利益的手段,与罚没收入产生了不当关联。同时,制度层面存在漏洞,管辖权规定不够明确,监督机制也未能有效发挥作用,使得执法权力得不到应有的约束。
为了彻底根治这一顽疾,后续治理远洋捕捞式执法需要多管齐下。
制度革新刻不容缓,要改革罚没收入上缴制度,明确跨区域案件管辖权标准;与此同时强化监督也至关重要,建立健全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对违规执法行为严肃问责;此外,还需大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转变执法理念,让执法回归维护公平正义的本质。
(来源:六月飞雪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