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提供的一段录音显示,一名自称韩姓总监的女子在电话里与其母亲交谈,“对您闺女的……不管是工作地点呀,或者对您女婿的工作地点呀、工作职业呀……因为我处理这种纠纷这么多年了,反正您自己权衡,反正最后对当事人其实是不利的,其实对于我们吧,我们还淡定,没关系。”
王雯称,这名韩姓总监为链家海淀大区总监,系后期专门负责处理这起纠纷的工作人员。
“简直无法无天了,我气得不行。”王雯称,想到全家辛苦大半年,房没买着还惹了一身麻烦,链家态度如此强硬,自己整日情绪消沉,当年10月甚至准备轻生,是其他业主好心报警将其救下。
王雯提供的一份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显示,其精神检查为“情绪低落,精神崩溃,频繁想死,感觉前途渺茫,注意力集中困难……觉得对不起家人,不能正常工作及生活,跳楼自杀一次……”,院方诊断意见为急性应激状态,出具时间为2023年11月。
被判决支付50万,链家不服已上诉
2024年8月,因为认为链家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构成重要违约,造成自己的重大经济损失,王雯也将北京链家置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包括已交的20万元定金在内的70万元损失,“70万是我的直接损失,我诉讼时只要求他们赔偿我的直接损失,包括我租房的费用。”
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2023年11月,在北京市海淀区房管局做约谈笔录时,王某权和王某元均承认,听说过涉事小区内有非正常死亡事件。袁某则称,只知道王雯不考虑凶宅,直到2023年9月9日,才知道其连有凶宅的楼栋也不考虑。
2025年2月28日,该院经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本案中,王某在委托购房时已向链家工作人员表示不考虑购置有凶宅楼栋的房屋,在带看过程中亦有确认房屋具体情况,工作人员应对房屋尽职调查,筛选符合其要求的房源。
另一方面,链家公司工作人员在多场合表示知晓或者见证涉案房屋内疑似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作为专业的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链家房产公司在提供房源不仅要满足客户关于预算、坐落、朝向等一般需求,亦应对客户的特殊需求进行关注和筛选,发现疑似情况亦应予以核实,或将疑似情况告知客户,由其自行解决。
法院认为,王雯作为购房者,其自身亦应对购房特殊需求尽到一定注意义务,其未充分了解房屋情况,对特殊关注点予以确认,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故应自行承担部分损失。综上,一审判决链家房产公司赔偿王雯50万元,王雯自行承担已付定金20万元及案件诉讼费。
尽管案子有了阶段性结果,但在王雯看来,自己的人生已因这套婚房停滞不前,不仅夫妇俩的买房计划被搁置,婚事更是无限延后。
“因为北京市房子网签后就没法再继续交易了,而且面临高额的违约金,我们肯定预算各方面都得打折扣,反正房子一直到现在都没买。”王雯无奈地说,自己的人生大事被耽误,链家公司至今未表达过任何歉意,“我们就当年领了个证,现在还租房住。”
目前,链家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身心俱疲的王雯也不知道,这桩麻烦何时才能终结。
(来源:新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