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钱包是当前比较流行的快捷支付方式,用户将银行卡绑定到电子钱包后,使用时,只需将带有NFC功能的手机靠近支付终端即可完成支付,无需输入密码或签名。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席晓昕:本案中其实很多被害人都不知道自己的信用卡信息已经泄露了,(因为)在输入的当下,他们(犯罪嫌疑人)本案中是没有立即去盗刷的,他们把这个信息绑在手机支付上之后,会静置数个月。
盗刷成功后,犯罪嫌疑人邢某等人将赃款从POS机绑定的结算账户中转到洗钱账户,交由团伙下游环节成员取现。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席晓昕:本案中持POS机帮助结算的这些嫌疑人,都不是正常的商户,都是为了这件事专门去注册了一个商户绑定POS结算,去从事洗钱行为,收了赃款再把钱按照上游的指令转出去,这种行为,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这样的一个罪名。
今年1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该犯罪团伙成员黎某等10人十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邢某等15人四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黎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