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规定了“怎么管和怎么用”的具体路径。《办法》明确了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保护标志牌设置和保护图则编制等具体内容要求。同时,划定行为“红线”,明确列出了禁止行为,包括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堆放危险品、擅自迁移或拆除、遮挡损毁保护标志牌等。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并非一味限制,而是鼓励在保护前提下进行活化利用,通过政策支持引导老建筑转型为博物馆、文创空间等,让保护与发展并行不悖。
为什么:历史建筑保护困境倒逼山东专项立法
这部专门规章为何要在此时出台?其背后有着深刻的历史必然性。
作为文化大省,山东拥有20座历史文化名城、2213处历史建筑,“十四五”期间历史建筑数量实现翻倍增长。然而,随着城乡发展加速,历史建筑保护面临诸多现实困境:普查认定不规范、管理责任不清、修缮标准不明、活化利用“不敢改、不会用”等问题逐渐浮现。
尽管2019年已出台《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但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仍显原则化,缺乏具体操作指引。此次立法正是要补齐法律短板,构建"省条例+专门规章"的双层保护架构,将实践中探索形成的成熟做法予以固化。
怎么做:保护不是冻结,盘活才是关键
有了“护身符”,关键在于如何让其发挥效力。《办法》的创新之处在于,它不仅注重“管住”,更着眼于“盘活”。
在保护层面,推行“一建筑一图则”的精准化管理模式,为每处历史建筑定制个性化保护说明书,明确其核心价值、保护范围和利用边界。同时规定,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和使用人需要按照保护图则进行日常保养和修缮,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无偿提供技术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可以对维护和修缮给予补助。这为解决“修不起、不会修”的难题提供了支持。此外,安全是底线,《办法》还特别强调将防灾减灾统筹考虑,并为破解历史建筑消防改造难题指明了路径。
在活用层面,明确鼓励将历史建筑用于博物馆、文创空间等符合其文化内涵的业态,并提出可以在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这些措施直击市场化利用中的核心痛点,通过提供实实在在的激励,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与专业力量参与进来,真正破解“不敢改、不会用”的困境,让历史建筑焕发新生。
“我们要让老建筑留住老味道,又要让它跟上新潮流。以上新街为例,经过修缮后引入新业态,将十余处历史建筑活化为文创店、咖啡店等,成为百年老街上的重要打卡点。青岛市的里院建筑群变身为特色民宿,以其独特的建筑风格和文化内涵,为游客带来沉浸式体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侯晓滨说道。

济南上新街
此外,在治的方面,构建的是共治与共享。《办法》致力于构建一个“多元共治”的保护链条。它畅通了社会推荐渠道,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推荐潜在历史建筑,并要求主管部门必须及时响应。通过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等方式,它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理念落到了实处,让历史建筑保护成为一项人人关心、人人可参与的社会事业,从而凝聚起最广泛的保护共识。
如今,山东全省16个设区市和8个历史文化名城的县(市)均已印发活化利用正负面清单,形成鼓励、限制、禁止三种项目类别,为历史建筑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明确指引。这些举措让历史建筑既能作为历史见证者,又能成为生活参与者,在新时代持续保持活力。
历史建筑承载着民族的基因血脉,是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遗产。《办法》的施行,标志着山东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从个案探索迈向了全链条、精细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这些历经沧桑的老建筑,正因为法治的护航而焕发新生,它们不再是沉默的遗存,而是可以对话的历史、可以沉浸体验的文化空间,它们正以其独特的方式,继续参与着城市的未来,讲述着永恒的山东故事。
(记者/孙靓、赵鹏程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