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防范用药风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国家药监局不仅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规定日期之前完成修订和备案,而且明确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据了解,国家药监局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修订感冒灵说明书的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要求临床医师、药师仔细阅读感冒灵的药品说明书修订内容,选择用药时,根据新修订内容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分析;要求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行政区域内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及说明书更新信息的告知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中药监测和评价部部长夏东胜:很多药品的说明书,包括一些修订的说明书,都有这方面的相关的重点提醒的内容,它重在加强对公众安全用药的指导。国家药监局根据不良反应评估结果发布公告,要求统一修订药品说明书,这是有效防控药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