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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散文的一抹“光亮”——读刘致福散文集《云端的光亮》

乡土散文的一抹“光亮”——读刘致福散文集《云端的光亮》
2025-09-02 13:24:48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刘致福的散文集《云端的光亮》近日由山东文艺出版社出版。这位以小说见长的山东作家,以充满深情和诗思的乡土纪事,让我眼前为之一亮。乡土纪事是这部散文集的主体部分,这部分作品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对乡土生活世界的诗意拥抱和深情吟唱,他的情感渗透在乡土生活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点点滴滴的情思与人、事、物以及生活方式、民情风俗等天衣无缝的融合在一起,呈现出乡土世界那种温润、有情、质朴、天然的生活状态,一种弥漫着乡土文明的艺术气息进入阅读者的心灵深处,令人魂牵梦绕,难以忘怀。他写楸树一般挺拔、坚硬的父亲和木槿花一般美丽、宽厚与慈爱的母亲,写乡村青年的生命热情、青春梦想与美丽的纯真,写乡村民众自然和谐、共谋一方水土祥和、安宁的文化形态,特别是他写了乡土世界中人与动物的关系,在乡土世界中人与动物所建立起的那种情感关系是自然形成的关系,对于人而言,那些动物就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也是他们情感世界的一部分,动物与人建立了一种亲密无间的生命关系。作品中敬畏生命(动物)的人与通人性的动物,让我们看到刘致福的文学乡土中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不是分离的、撕裂的,而是祥和的、和谐的,这个令人神往的艺术世界如一抹诗意的光亮,带给我们别样的认知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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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的光亮》

刘致福著

山东文艺出版社出版

首先,《云端的光亮》丰富了我们对乡土文化伦理道德内容的理解,“生命伦理”构成了乡土文化伦理的重要内容。我们看到了乡土的伦理生活不仅是在人与人之间展开的,同时也是在人与动物之间展开的。《云端的光亮》所呈现的乡土世界中人的伦理生活,包含了对一切生命的尊重和敬畏,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民胞物与”的思想在民众日常生活中的实践。在《云端的光亮》中,乡土世界中的人们都秉承着“善”的原则去处理人和人的关系,这种“善”不仅是一种原则,而且是人内心的道德律,是生命自觉地行动。父辈倾尽心力爱家庭、孩子,年轻人尊重、孝敬父母,乡邻之间共沐祥和之光,对动物的生命关爱等等行为,都体现出一种厚重、博爱、伟大的“生命伦理”。《云端的光亮》写到的“那些乡野的精灵”对于我们理解乡土文化的伦理观念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些乡野的精灵在《云端的光亮》中是有人的情感的,“芳邻仙踪”中曾婆和黄鼠狼的故事、“我的白财神”中的刺猬、“燕子何所归”中的燕子、“亲爱的小黄”中的小牛等等。这些动物们和人之间是相爱相依的关系,人爱护动物、动物帮助人类,彼此相互依存、共同生活。乡土文化中的这种伦理观念,使我们进一步理解了中国传统乡土文化中的伦理内涵,也就是说在乡土的文化世界中,人、社会、自然、动物是一个完整、和谐的生活状态,在他们的伦理观念中理所当然地包含了生命伦理的内容,这一特点对于当下的生态散文写作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也为我们理解中国文化中包含的生态思想提供了深刻的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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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刘致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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