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分类就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确立相应的保护逻辑。由于文物本身是实物,一旦损坏就无法复原,所以法律强调原址保护、不得损毁、修缮时保持原状,主要就有形的、固定的、不可再生的遗产进行冻结和修缮,核心是保护物质载体本身;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无形的、经验性的、精神性的存在,需依附于人和传承行为才能存续,相关法律重在对活态的、流变的、依赖传承人的文化遗产进行传承与激活。就此也决定了行政管理的分工和流程,使保护工作有了具体的抓手。当物质与非物质的关系不能截然二分时,这一分类承认文化的双重属性,保护物质载体并传承非物质内涵,守其形,传其神,并关注其赖以依存的自然与人文整体环境。
其次,延伸性分类是保护实践的范围和尺度。根据保护对象的规模、属性和核心价值,将形成具体的保护重点和原则。具体来看,要突出空间聚落视角,明确具有整体性、活态性和突出空间关系的文化遗产类型。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以及文化生态保护区等,保护的不只是单体建筑等文物,更是其格局风貌、社区网络和活态的生活方式,是“物质”与“非物质”在特定空间的融合体。同时,要具有关注功能经验的视角,突出其在历史上特定生产、生活领域的功能性和经验智慧。如,保护对象涉及农业遗产、工业遗产、水利遗产、商业老字号、传统医药体系等,具备外在的设施、工具、产品属性与内在的技艺、流程、知识属性,二者密不可分,整体上需注重功能、经验的系统性和活态传承的可能。此外,还应侧重知识体系的视角,关注无形的、自成逻辑的知识系统本身。比如传统历法、天文气象知识、生态知识、地方性营造体系、民间数学等,其载体可能是口头传承、行为实践,也可能物化于文献或文物,保护的核心是维系该知识系统的完整性与传承力。
延伸性分类中空间聚落、生产生活经验、知识体系等维度,有助于促进文化遗产从静态保护走向活态传承。其中,空间聚落的视野和范畴,将遗产与其赖以生存的物理环境、自然环境视为一个整体,从单体保护走向生态保护,深化整体性认知,重构人地关系,维持生活、生产空间的功能延续性。生产生活经验的视角,尊重普通人的创造史,将农业的耕作经验、传统饮食的制作经验、日常的纺织印染经验等看似平凡、代代相传的生活智慧纳入保护视野,从精英收藏走向民间记忆,对于口传身授、主要存在于家庭和社区之中的经验的保护,重在确立民众的主体性,并使生产生活经验成为连接物质与非物质的最佳纽带,从而把握文化在实践中的流动过程。将文化遗产视为一种知识体系,意味着承认传统技艺背后蕴含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从技术传承进一步走向哲学认同。总之,文化的存在,体现于空间场所、活动经验、知识观念等维度,保护实践是使一种文明的生活方式按照它内在的逻辑继续生长下去。
最后,做好文化遗产的补充性分类,做到兼容观念的更新与整合。具体不在于创造新的遗产“种类”,而是提供新的筛选标准或关联方法,推动保护理念的进步。具体要加强空间维度的整合,充分汲取已有经验,关注文化景观、文化线路等文化遗产。如哈尼梯田,是农业系统、生活聚落、森林、水系共同构成的有机体,要从人与自然共同作品的意义上对文化景观进行认定和保护。如丝绸之路、大运河等,作为文化线路,实现跨地域、跨文明的交流与对话,将分属不同基础类别和地域的遗产点通过“线路”这一历史主题进行价值整合与串联。同时,做到时间维度的拓展,进一步建立时间发展的动态观,纳入“20世纪遗产”“当代遗产”范畴等,对于符合“突出普遍价值”或“重要价值”标准的遗产,其年代可以延伸至近现代和当代,可能是一栋文物意义上的近现代建筑、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形式、一个功能视角上的近现代工业区等,其界定有助于防止保护实践上的时间断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