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藏品征集流程应按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现代设计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所有确定征集意向的藏品需按照规定完成所有流程后,方可签订相关协议。
4.征集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9月30日集中接受捐赠;此后征集活动长期持续进行。
5.所提供的照片、录像、实物等校史资料,均须附上简要的说明文字,包括有关时间、地点、事由、人员姓名、职务、与学校的关系、捐赠者信息、联系方式等。
四、征集方式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
2.以移交、捐赠、征购三种方式为主。
3.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将为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铭记和奖励。
五、权益维护
1.捐赠品有史料收藏价值的,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整理、保存并提供利用,妥善保管。
2.捐赠者可以优先使用捐赠品。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知识产权的部分,学校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3.捐赠品为原件的,其所有权归属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校展出时注明其来源及捐赠者。
4.捐赠品为复制(翻拍)件的,其使用权归属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校展出时注明物件出处。
5.捐赠品可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用于展览、出版和复制传播。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现代设计博物馆(邮编:250300)
联系人:曹培峰谢菲菲
联系电话:
曹培峰:13964182852;
谢菲菲:15165302775
邮箱:15165302775@163.com
(来源:山东工艺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