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创造即“体验的拓展”(Expansion of Experience): 艺术的创造,最终服务于人类经验的拓展。它为我们提供新的视角、新的情感模式和新的思考工具。毕加索的立体主义创造了一种同时观看物体多个侧面的方式;蒙克的《呐喊》创造了一种关于现代人焦虑的iconic(标志性)图像;波洛克的无意识滴洒创造了一种对语言与文化认知的挑战性体验。艺术通过创造新的认知和形式,从而创造了新的体验。
证据与表现:艺术史中的“创造性”转向
波洛克在创作中
纵观整个现代艺术史,可以说是一部“创造性”原则不断凸显并最终取代“审美”原则的历史。
印象派创造了捕捉瞬间光色的新方法;抽象表现主义创造了基于潜意识与自动主义的创作行动;波普艺术创造了将大众消费文化纳入高雅艺术的新语境;行为艺术与装置艺术则创造了艺术在时间与空间中的新的存在方式。
这些运动的价值,不在于它们是否比古典绘画更“美”,而在于它们一次又一次地创造了新的艺术语言、新的观念、新的方法,甚至新的游戏规则。艺术的生命力,正源于这种永不枯竭的创造性冲动。
一旦我们接受“艺术即创造”这一定义,艺术的疆域便瞬间超越了画布、音乐厅和美术馆的物理限制,融入人类实践的各个领域。
当一位科学家提出一个创造性的假说,他是在进行科学领域的艺术;当一位工程师设计出一种创造性的解决方案,他是在进行工程领域的艺术;当一位教师创造性地激发了学生的潜能,他是在践行教学的艺术;当一位管理学家创造出一个管理模型而使管理效率倍增,他则拥有了管理的艺术......
这正是“管理的艺术”、“战争的艺术”、“生活的艺术”这些说法的深层哲学基础——任何活动,当其达到充满洞察力、想象力和原创性的高级阶段时,便进入了艺术的境界。
艺术由此从一门专门的学科,升华为一种人类存在的理想状态:一种富有创造力的生命实践。
所以,将艺术的本质定义为“创造”,是对艺术本身最大的尊重与解放。它使我们能够更准确地解释纷繁复杂的现当代艺术现象;也能将艺术从“美”的狭隘标准中解脱出来,承认其批判、反思与哲学探索的多元功能;最终,我们可以将艺术还原为人类最根本的能力之一——创造意义、创造形式、创造未来的能力。
艺术不是世界的镜子,而是锻造世界的锤子。
它不是对已有之物的重复、美化,而是对未知之物的探索、创新。它的答案不是“什么是美”,而是“还有什么可能?”
艺术,归根结底,是人类实践的最高形式——创造。
(文/赵无眠,中国当代艺术家,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李可染画院常务理事、副院长。来源:当代亚洲艺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