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摆脱当下公共艺术评判面临的困境,必须构建“美育启蒙——专业解读——公共理性”三位一体的体系。美育的回归是基础。其核心在于打破“美育专属艺术圈”的误区,将日常审美素养培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中小学美育应实现从技能训练向思维培养的转型,培养学生从多样视角解读作品的能力。只有当公众普遍具备基本的艺术理解能力,理性的公共艺术讨论才能有效开展。专业解读系统的建立是关键支撑。公共艺术的价值实现不仅在于展示,更在于解读。这种解读不应是单向的知识灌输,而应是双向的审美对话,让公众在理解作品的过程中,完成自身审美素养的提升。
倡导理性的公共讨论,是公共艺术评判回归正轨的重要保障。当发生公共艺术争议时,专业艺术批评家与主流媒体不能缺席,更不能将审美判断的权力拱手让给流量与情绪。主流媒体应承担起审美翻译者的角色,在尊重公众感受的前提下,搭建艺术家、评论家与大众沟通的桥梁,既不居高临下否定公众的真实体验,也不纵容非理性的指责谩骂。专业批评家则需要走出学术象牙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专业艺术知识,将公众讨论焦点拉回到“作品好不好”“作品的艺术价值何在”。当争议发生时,讨论应聚焦于作品的形式语言、历史语境与公共功能,而非简单的道德定性。争议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争议之外缺乏理性的对话机制——当专业解读缺位时,支持方只能强调“气势恢宏”,反对方则指责“形象怪异”,那样审美讨论很容易沦为意气之争。
公共艺术不是城市的装饰性点缀,而是公共空间的文化灵魂,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其终极价值在于通过艺术创作激活区域空间的文化想象力,拓展公众的审美经验与精神维度。公共艺术的评判权,既不应被专业的艺术评论家垄断,也不能被流量主导的舆论场所裹挟。真正合理的评价体系,应当是专业理性与公众参与的有机结合:专业人士提供审美判断的知识支撑,公众贡献多样的审美体验,管理部门和媒体搭建沟通对话的平台。这一体系的建立,离不开审美教育的全面普及,也离不开专业解读机制的持续完善,更离不开公共理性精神的培育。唯有如此,公共艺术才能在争议与对话中不断走向成熟。
(文/应金飞,浙江美术馆馆长 来源:本文刊登于《光明日报》2026年01月28日第13版)